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0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及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邹学校
副组长:张立 吴波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毛祥成孙志良李家福邹定辉邹锐标
杨国顺 杨亦民 杨云 卓辉钟荣华
贺 喜 洪彬 翁波 袁光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志良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不再实行院校签约和学校推荐制,全省设立统一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招生专业范围和具体报名办法,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及计划分别为:会计学60名、工商管理10名、园艺60名、动物科学90名。
三、报考条件及适用范围
(一)“专升本”报考条件。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2021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免试推荐毕业生报名条件。
参加湖南农业大学“专升本”免试推荐需具备以下条件
之一: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2.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
3.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申请免试推荐至我校会计学和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财经商贸大类;申请免试推荐至我校园艺和动物科学专业的学生,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农林牧渔大类,否则不予录取。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平台网址。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5日24点,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条件的学生)登录平台网址,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平台网址: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b.hnedu.cn)(以下简称“平台”)。
3.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须于3月1 -12日(仅限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经就业指导中心初审符合要求的考生可自行在平台网上报名(需标注毕业当年入伍且2020年退役)。
(二)报名程序。
注册报名及填报志愿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0号)文件执行(附件1)。
(三)考试收费。
我校“专升本”考试收费,严格遵照湖南省相关文件执行。
(四)我校2021届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认定。
1.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审核认定。由学校商学院组织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附件2),于3月26日交教务处(文渊馆225),经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复核确认。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由学校商学院采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省外生源须查验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于3月26日交教务处(文渊馆225),学工部、教务处初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经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
3.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由学校商学院提交考生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于3月26日交教务处(文渊馆225),学工部(人武部)、教务处初审,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教育厅学生处复核确认。
学生本人必须提供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进行审核。
(五)组织选拔考试。
1.考试时间。我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15日(将开考前7天向省教育厅报告)。考试相关要求通过平台进行发布,考生通过该平台于5月14日前打印准考证。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考试时间需要变更,则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按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方式为闭卷。(考纲详见本网公布的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3.考试组织。由教务处制订选拔考试方案,报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六)确定录取名单。
1.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拟定录取方案,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张榜公示7天(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6月15日前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上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4.6月30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录取。省教育厅将我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并将比对核查情况反馈到我校。其中,核查无误的学生予以录取注册备案,比对核查未通过的学生不予录取备案。
公示结束后,因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办理补录。
五、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经省教育厅录取注册备案后的学生,由学校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二)“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三)“专升本”学生属于特定考试形式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
(四)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原就读学校及时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我校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六、工作纪律
按照校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专升本”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者将严肃查处。在招录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731-84618683)。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0号)
2.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
3.《关于做好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号)